布袋戲由來
布袋戲又名掌中戲,是台灣三大偶戲中(布袋戲、皮影戲、傀儡戲)最廣於民間流傳且深受民眾喜愛的劇種。從十九世紀中葉自漳州、泉州及潮州等地傳入台灣以來,歷經百餘年的演變,已成為最具台灣本土代表性的藝術文化之一。
後場
布袋戲的後場,指的是音樂的演奏。傳統布袋戲界有句俗諺:「三分前場,七分後場」,從這句子中不難看出音樂在布袋戲表演中的重要性,音樂具有畫龍點睛的效果,可以讓表演更加地生動與豐富。若沒有後場音樂的緊密配合,即使前場的演出再精彩,也會因而黯然失色。
戲籠
戲籠是戲團所有設備用具的總稱,包括了戲棚、戲偶、頭盔、服飾、道具、樂器、戲箱及其它用具。早期戲班是用竹篾編成的竹籠裝載所有演出的用具,所以稱為"戲籠"。雖然現在戲班大多是用木箱、塑膠箱、行李箱代替,但仍然沿用戲籠的說法。